1、上海证券理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什么类型的理财产品?
上海证券理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上海证券理财1号”)是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中“非限定性”的含义是指本集合计划既可投资于股票、ETF、LOF、权证及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产品,也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含可转债)、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及证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产品。
2、投资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理财有什么优势?
目前,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日益成为主要的市场力量,影响市场走势的因素日益复杂;同时,上市公司已达上千家,投资品种繁多,普通投资者特别是散户要从中选择较好的投资品种需要掌握宏观、中观、微观等大量的信息,难度相当大。而作为市场主导力量的专业机构,特别是证券公司拥有专门的研究机构,在投资研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因此,投资者的最佳选择是以较低的费用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理财。
3、上海证券理财1号有什么特点?
(1)只有使客户获得4%的基本收益后,管理人才能与客户共享更高收益,真正做到为投资者理财,与投资者共同发展。
(2)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参与计划(包括自有资金)的5%并承担有限责任。
(3)免收管理费。不同于一些理财产品不管投资者盈亏都收管理费,本计划免收管理费。
4、投资于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资金安全如何保障?
(1)上海证券理财1号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的理财计划,投资者投资于本计划的资产受到法律和制度的保障。
(2)本计划的托管模式与基金的托管模式相同,计划的资金保管与资金运用相分离。计划资金和证券的日常清算,由托管银行与中央登记公司直接进行,充分保障委托人资产安全。
(3)本计划的运作和保管接受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和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等的监管。
5、如何保证上海证券理财1号运作的独立性确保不发生公司内部利益输送?
(1)本计划将有专职投资经理在专有席位上进行投资管理,和其它集合理财产品隔离,并接受监管机构和托管银行的监督;
(2)上海证券的内部防火墙制度使得负责本计划投资管理的资产管理总部与公司经纪管理总部、证券投资总部等部门在业务上严格地相互分离、相互独立。
因此,本计划运作的独立性得以保证,从而有效地保护客户的利益。
6、为什么封闭是一年呢?
这是管理人考虑到产品的收益性并同时兼顾流动性而专门为高端客户设计的,根据同类产品投资过程中投资者反馈的流动性需求和管理人在管理较长期的委托资产方面的经验,管理人认为在保证计划收益性的前提下将封闭期设为一年是合适的。
7、管理人会否故意拉高或压低开放期计划净值?
(1)产品设计上的技术保障。在本计划中,管理人与客户自始至终结成“利益共同体”,特别是以开放日最后一日净值计算客户退出金额和管理人业绩报酬,那么:若计划净值上涨,则客户退出金额和管理人业绩报酬同时提高;若计划净值下落,则客户退出金额和管理人业绩报酬同时降低。
(2)托管银行、监管层将对本计划的投资运作进行全程监督。
8、净值的含义是什么?
集合计划资产净值就是指计划资产总值减去总负债后的价值。其中,计划总资产是一个计划所拥有的各类资产(包括股票、债券、银行存款和其他有价证券等)按照公允价格计算得出的市场价值;总负债是计划运作时所形成的负债,如应支付的托管费、应付利息、应付收益等。因此,计划份额净值=(计划总资产-总负债)/发行在外的计划份额总数
9、计划累计份额净值是什么概念?
计划累计份额净值与计划份额净值的区别就在于“累计”这个词。计划累进份额净值包含了以前的分红。因此,计划份额累进净值=计划份额净值+计划成立后份额的累计分红金额。
10、上海证券理财1号与基金相比有什么不同?
(1)收益您先享有。只有使客户获得4%的基本收益后,管理人才能与客户共享更高收益,真正做到为投资者理财,与投资者共同发展;而基金是先收取管理费后再分红。
(2)风险我先承担。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参与计划(包括自有资金)的5%并承担有限责任;基金发生亏损全由客户资产来负担。
(3)零管理费;基金不管盈亏都将收取管理费。
11、上海证券理财1号是如何运作的呢?
(1)投资者资金汇集成集合计划;
(2)该计划委托管理人投资运作
其中,投资者、管理人和托管人通过合同方式建立法律协议,确立投资者和管理人共同出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管理人负责投资运作、托管人负责保管资金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12、上海证券理财1号是否承诺保本、保底?
上海证券理财1号是经中国证监会审批成立的合规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通过自有资金认购该计划(包括自有资金)的5%并承担有限责任。
当然任何投资都存在亏损的可能性,但是,我们将严格投资风险,积极稳妥地把握未来的投资机会,根据本计划的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比例,按严格的投资流程执行投资决策,构建并优化投资组合,执行投资操作。
关于公司
13、上海证券是一家什么样的证券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成立于2001年5月,是由原上海财政证券公司和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证券总部新设合并成立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上海证券注册资本金26.1亿元人民币,股东单位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05年12月,上海证券成为全国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同时,公司也是上海国际集团核心成员企业之一。
上海证券现拥有各类专业人员1000余人,营业网点52家,已形成以上海为中心,北京、深圳、重庆、温州、南京、杭州等发达城市为主体的经营网络,是国内业务资格最齐备的证券公司之一。上海证券下属现有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海证期货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上海证券于2007年正式受让中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类资产,实现了经纪业务的快速扩张,进一步推动了公司的战略发展。
上海证券成立以来,一贯秉承“诚信、专业”的核心价值观,以诚信经营为根本,以专业服务为中心;规范运作、稳健务实、开拓进取、和谐创新;立足上海,服务全国,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上海证券将致力于打造自身经营品牌,走现代金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做强做大,努力成为国内一流的券商。
14、上海证券的优势是什么?
(1)经营稳健规范
(2)股东实力雄厚
(3)资产质量优良
关于产品
基本概念
15、什么是上海证券理财1号?
上海证券理财1号是上海证券(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创设的一项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计划可将管理人自有资金与投资者的委托资金一起运作,当发生损失时,自有资金部分先承担损失,从而减少投资者的损失。广大投资者除了有机会享受上海证券的专业理财服务外,还可以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
16、“管理人以自有资金认购计划的5%并承担有限责任”是什么含义?
这是本计划的最大特点。上海证券将自有资金认购计划(包括自有资金)的5%并与投资者的委托资金一起运作,当发生损失时,自有资金部分先承担损失,从而减少投资者的损失。
17、计划份额面值是多少?
计划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18、什么是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规定,“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应当主要用于投资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投资于业绩优良、成长性高、流动性强的股票等权益类证券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二十,并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 “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由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19、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存续期有多长?
三年
20、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规模上限是多少?
本计划推广期规模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含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部分),开放期内规模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
21、哪些目标客户能参与上海证券理财1号呢?
本计划的推广对象为管理人和推广机构的客户,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禁止参与者除外)。
22、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相关当事人有哪些?
计划管理人: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计划托管人:招商银行
推广机构: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招商银行的指定网点
认购安排
23、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最低参与金额是多少?
投资者的最低参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 元,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认购部分需为人民币1,000 元的整数倍。委托人在推广期和开放期内可以多次参与本计划,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24、投资者在什么时候参与该计划?
投资者可以在推广期内参与本计划。管理人将提前在指定网站发行公告。
25、上海证券理财1号参与价格是多少?
每份计划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申购价格为开放期委托人当日申购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26、在什么地方办理认购上海证券理财1号?
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和招商银行的指定营业网点办理认购本计划。
27、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推广期多久?
本计划的推广期为自计划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0天。
28、如何成为管理人或推广机构的客户?
根据管理人或推广机构的业务要求办理相应的开户手续后,即成为其客户。
29、个人投资者认购上海证券理财1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参与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本人资金账户卡;本人股东卡或开放式基金帐户卡。
30、机构投资者认购上海证券理财1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机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资金账户卡;机构股东卡或开放式基金帐户卡
31、认购份额如何计算?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集合计划份额面值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认购费+认购利息
认购费 = 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32、是否可以多次参与上海证券理财1号?
在推广期和开放期内,投资者可以多次参与本计划。
33、投资者的认购/申购资金是否可以撤销?
投资者认购/申购成功后,其认购/申购申请和认购/申购资金在申购当日证券市场收盘后不得撤销。
34、超过最高规模的参与申请如何处理?
若推广期尚未结束,投资者参与金额累计已达到最高规模,管理人有权暂停接受委托人的参与申请。已接收的参与申请将按照“时间优先、数量优先”的原则予以确认,超出的部分将退还给申请人。
35、推广期内参与资金产生的利息如何处理?
投资者的参与金额在本计划募集期产生的利息折算为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以中央注册登记系统的确认结果为准。
成立条件
36、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推广期结束时,本计划规模超过或等于人民币1亿元(含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部分)且委托人不低于2人,经验资后,宣布本计划成立。
(2)推广期内, 本计划总规模达到预计目标人民币5亿元(含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部分)且委托人不低于2人,经验资后,宣布本计划成立。
本计划成立前,委托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中国结算公司认购专户,不得动用。
37、如果上海证券理财1号设立失败,怎样处理?
推广期结束,在本计划规模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或委托人低于2人(含2人)时,管理人可以宣告本计划设立失败,并承担本计划的全部推广费用,将已认购资金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推广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委托人。
收益分配
38、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收益构成是什么?
本计划的收益构成包括:集合计划投资证券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已实现的其他合规收入。
39、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收益分配条件是什么?
当本计划单位净值高于单位面值、且有已实现收益时,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本计划至少六个月分配一次。
40、收益分配的具体方案如何确定?
本计划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经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并在确定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人以至少一种指定方式进行信息披露。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按相关规定报监管机构备案。
41、收益分配时,需要支付什么费用?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42、收益分配还有什么其他原则?
(1)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自封闭期满起,在符合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计划至少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收益分配,单次分红不低于此次本计划可分配收益的50%,每年度累计分配的收益不低于该年度本计划可分配收益的90%;
(3)收益分配后本计划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4)现金红利于红利发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转到委托人的交易账户;
(5)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退出事宜
43、什么时候可办理退出上海证券理财1号?
本集合计划在计划成立后每一年开放一次,具体开放日为每一年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委托人申请退出一律在开放日办理。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交易时间。目前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本计划管理人应在本计划每一次开放日之前3个工作日在本计划管理人的网站和各推广机构的营业网点刊登公告。
44、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单笔退出最低份额是多少?
每次退出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委托人可将其部分或全部集合计划单位退出。部分退出时,超过每笔最低退出份额的部分必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当委托人在任一个代理人处持有的份额小于1,000份时,该部分份额将被强制退出。
45、投资者办理退出上海证券理财1号时须提供什么资料?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认购的网点办理,并提交下列材料:本人资金账户卡;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本人股东卡或开放式基金卡。
(2)机构投资者:需到认购的网点办理,并提交下列材料: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资金账户卡、机构股东卡或开放式基金卡。
46、何种情况下投资者需要支付退出费?
持有期小于二年时,费率为0.3%,持有期大于二年,免退出费。
47、退出金额如何计算?
退出总额=退出份额×申请退出日的集合计划净值
退出费用=(退出总额-管理人业绩报酬)×退出费率
退出金额=退出总额-管理人业绩报酬-退出费用
退出金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舍去的部分归集合资产。
48、投资者何时何地确认其退出申请?退出款项何时到账?
投资者在开放期T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申请,通常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退出的确认情况;委托人退出申请确认后,退出款项将在T+5日内转入委托人的交易账户。
49、什么叫做巨额退出?
在本计划开放期内,若一个工作日内的本计划净退出申请(退出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集合计划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退出。
50、发生巨额退出如何处理?
当出现巨额退出时,管理人可以根据本计划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启动全额退出程序或部分退出程序。
全额退出:当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委托人的退出申请时,按正常退出程序执行。
部分退出:当管理人认为支付委托人的退出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委托人的退出申请可能对计划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管理人在当日接受退出比例不低于前日计划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退出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退出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退出申请量占本集合计划退出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退出份额;未受理部分除委托人在提交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延期办理的退出申请将在不超过20个工作日内执行。
51、封闭期内是否接受退出申请?
不接受
52、若客户退出时计划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管理人是否弥补该亏损?
根据《上海证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承担有限责任的条款适用于委托人在推广期认购并持有满三年的份额,因此该条款不适用于客户认购份额持有不满三年退出或客户申购份额退出的情形。
投资管理
53、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投资目标是什么?
通过深入研究,挑选以成长性为主并合理兼顾价值性的公司,力求为投资者获取超过业绩基准的收益。
54、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投资理念是什么?
把握高成长性上市公司的升值潜力,通过深刻挖掘分享投资标的快速发展成果。
55、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投资策略是什么?
本计划将投资风格定位为主动式投资计划。合理主动配置资产,系统有效控制风险,最大程度实现本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本计划采用双线并行的组合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地进行证券品种的一级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自下而上”地精选个股。
对于股票投资组合的建立,本计划将通过分层精选动态调整方法来完成。
56、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投资范围及对象是什么?
本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售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57、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资产配置比例如何?
本计划主要投资于股票,股票资产占集合计划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95%。本计划现金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合计比例不低于5%,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集合计划净值的3%。在计划实际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将根据中国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适时动态调整计划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金间的配置比例。
58、如果找到一只好股票,能否将所有的钱来买这只股票呢?
不可以。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
59、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什么?
根据投资目标和投资理念,本计划在正常的配置比例下以权益类资产为主,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0%,这样既可以有效地评估本集合计划投资组合的绩效,同时也能反映本集合计划的风格特点。
60、上海证券理财1号如何构建投资组合(资产配置策略)?
本计划将在综合宏观经济因素分析、资本市场、品种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计划资产配置限制,制定最优的资产配置策略。
61、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建仓期多长?
由于本计划资产配置比例灵活,因此没有特定的建仓期。
62、上海证券理财1号能投资基金吗?
可以。
63、上海证券理财1号能直接投资房地产吗?
不可以。目前我国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证券投资计划,是不允许投资于实业的,允许的投资品种是国内市场的债券、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投资品种。
风险控制
64、上海证券理财1号怎样进行投资决策?
在公司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投资决策小组对本计划投资组合做出战略性资产配置等重大决策;投资经理在研究发展部对具体投资品种的深入研究并提出投资建议的前提下,根据投资决策小组的决议进行战术性的投资操作。
65、上海证券理财1号有哪些投资限制?
为维护集合计划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计划禁止从事违反《试行办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投资行为:
(一)将集合计划资产中的债券用于回购;
(二)将集合计划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等用途;
(三)将集合计划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四)将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10%;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投资不符合本规定的,管理人应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以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五)管理人所管理的客户资产(含本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按证券面值计算,超过该证券发行总量的10%;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投资不符合本规定的,管理人应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以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六)证券法律法规规定和集合计划合同约定投资范围以外的其他投资。
费用税赋
66、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参与费率如何设定?
委托人在推广期参与认购和在开放期参与申购,参与费率根据参与本金设置级差费率,具体如下:
|
参与本金M(万元) |
认购费率m |
申购费率m |
|
M<50 |
1% |
1.2% |
|
50≤M<500 |
0.5% |
0.6% |
|
500≤M |
人民币1000元 |
人民币2000元 |
67、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参与费用的用途是什么?
用于本计划的市场推广、注册登记等在设立募集期/开放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直接从认购/申购金额中扣除,不计入投资者认购/申购份额,不列入集合计划资产。
68、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年度管理费率和年度托管费率是多少?
本计划管理费的费率为0。托管人年度托管费按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69、管理人如何获得业绩报酬?
管理人的业绩报酬按集合计划净值根据年收益率的不同比例累进每12个月提取一次。
1、当委托人退出或集合计划终止时,年收益率R小于或等于4%时,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
2、当委托人退出或集合计划终止时,年收益率R大于4%时,管理人累进提取业绩报酬。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
年收益率(R) |
计提比例 |
业绩报酬(H)计算方法 |
|
当4%<R |
10% |
H=(R-4%)×10%×B×持有年数 |
|
当10%<R |
20% |
H=[C1+(R-10%)×20%]×B×持有年数 |
|
当20%<R |
30% |
H=[C2+(R-20%)×30%]×B×持有年数 |
|
当R>30% |
40% |
H=[C3+(R-30%)×40%]×B×持有年数 |
R=(A-B)/(B×持有年数)×100%
R以百分比形式表达,并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
A=(委托人退出当日份额净值+委托人持有期份额累计分红)×委托人退出份额
B=委托人退出份额相应的成本(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认购份额的成本价为面值1元,申购份额的成本价为申购价。)
C1=(10%-4%)×10%=0.6%
C2=(10%-4%)×10%+(20%-10%)×20%=2.6%
C3=(10%-4%)×10%+(20%-10%)×20%+(30%-20%)×30%=5.6%
70、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税务问题如何处理?
集合计划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资产估值
71、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资产估值是什么意思?
集合计划资产估值就是按照当前市场公允的方法客观、准确地反映当期集合计划资产的价值价。
72、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估值方法是什么?
(1)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证券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收盘价计算;
(2)未上市的属于配股或增发的股票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提供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收盘价计算;
(3)未上市的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以其成本价计算;
(4)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收盘价低于配股价,则估值增值额为零;
(5)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按不含息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估值。不含息成本是指取得债券的成本(不含应计利息),市价是指银行间同业市场公布的加权平均价,该日没有交易的品种,以最近一日的市场平均价为基准;如该债券长期没有交易或交易异常,按第8条处理;
(6)可转换债券按交易所提供的该证券收盘价(减应收利息)进行估值;
(7)开放式基金以估值日前一日基金净值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基金净值计算;
(8)LOF、ETF和权证以估值日该证券收盘价计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收盘价计算;
(9)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集合计划资产公允价值的,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基础上,在与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集合计划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10)如有新增事项或变更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11)暂停估值的情形:集合计划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或因其他任何不可抗力致使管理人无法准确评估集合计划资产价值时,可暂停估值。但估值条件恢复时,管理人必须按规定完成估值工作。
终止清算
73、什么情况下上海证券理财1号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合计划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终止:
(1)计划存续期间,客户少于2人,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人民币;
(2)本计划存续期限届满;
(3)管理人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取消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
(4)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丧失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机构资格、停止营业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托管人的职务,而无其它托管机构承担其原有权利及义务;
(5)不可抗力的发生导致本集合计划不能存续;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74、上海证券理财1号如何进行清算?
自本计划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立集合计划清算小组,集合计划清算小组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集合计划清算;
本计划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由集合计划清算小组公布结果,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布。
本计划终止的资金划拨自清算结果报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清算小组应当在扣除各种费用后,将集合计划资产按照持有集合计划份额的比例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划至委托人交易账户、管理人指定账户。
展期
75、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展期条款如何?
不展期。
信息披露
76、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信息披露内容有哪些?
(1)备查文件:《上海证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上海证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2)定期报告:包括集合计划净值报告、集合计划的管理季度(年度)报告、托管季度(年度)报告和年度审计意见。
(3)临时报告的事项包括:管理人或托管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变动;集合计划投资经理更换;集合计划的终止;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
77、上海证券理财1号如何进行信息披露?
(1)推广机构指定营业网点柜台查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有关集合计划信息的文件存放在管理人和推广机构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委托人可免费查阅,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2)管理人、托管人和推广机构网站信息披露。《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有关集合计划的信息将在管理人和推广机构网站上披露,委托人可随时查阅。
管理人网站:www.shzq.com
推广机构网站:www.cmbchina.com
(3)管理人设立客户服务部门。自计划成立日起,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客户服务部门将向委托人邮寄最近一季度委托人净值、份额变化情况。
(4)管理人不定期举办投资者沙龙,管理人就集合计划的投资信息与委托人进行沟通交流。
78、计划持有人可否转让或抵押其拥有份额?
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资产管理业务的试行办法》的规定,投资者不可以转让其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
管理人只受理继承、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申请和依法要求的集合计划账户和集合计划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不得抵押。
79、投资者怎样了解上海证券理财1号的有关信息?
(1)投资者可在管理人网站了解有关信息。
(2)上海证券营业网点;
(3)招商银行网点;
(4)可拨打上海证券客服电话021-962518。